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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约谈”长效治理仍需完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4   浏览次数:1074
核心提示: 水、大气污染防治不力和环境监管不到位成为被约谈的三大原因。据媒体公开报道,各市政府负责人在约谈会上均“认错”态度良好...


    "市长因治污不力被约谈”已成为新环保法执行的新常态。
  水、大气污染防治不力和环境监管不到位成为被约谈的三大原因。据媒体公开报道,各市政府负责人在约谈会上均“认错”态度良好,纷纷表示“震惊和愧疚”、“检讨和歉意”,称“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和警示,切实加强约谈问题整改。”
  陈吉宁履新环保部两个月内,河北沧州、山东临沂、河北承德及河南驻马店4个城市的政府负责人先后被约谈,节奏明显提速。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环保部对3省(区)和7个城市政府实施约谈。
  3月29日,刚刚被公开约谈的驻马店市做出回应,对环保管理工作不力的4名主要干部处以降职处分,并关闭整顿不符合产业政策、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企业。
  3月20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环保部督查工作座谈会上强调,2015年的环境执法督查要实现由“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府为主”,利用好通报、约谈等方式,切实推动地方政府环保主体责任落实。
  公开报道显示,继环保部直接约谈地方政府后,省级环保部门约谈地方政府的举措也逐渐在全国推广开来。
  除了表态,被约谈的地方政府将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环境整改,其方案要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环保部,并抄送省政府;二是环保约谈公开,强大的舆论压力有利于倒逼环境问题的解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环保约谈想要获得更好的效果,还需要地方党委书记的参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仅靠行政部门行动起来还不够,“第一,要约谈书记;第二,由点到面进行整改,某省的某市违规,说明这个省里面的环境保护工作也有问题,所以还要约谈分管环保的副省长和联系环境保护的省委常委,第三,环保是‘老大难’,市里、县里出了问题,省委书记和省长必须对环保部进行表态发言。”
  近日,由于部分下属企业或项目环保管理不到位、超标排放、违规排污等问题时有发生,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环保部约谈。
  据环保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督查发现北京排水集团主要存在3大问题:一是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二是污泥处置存在环境隐患,三是对部分下属企业进水浓度偏高问题关注不够。
  对此,北京排水集团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形成问题防范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约谈效果显著
  如今,“环保约谈”的字眼愈发频繁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而“约谈”也成为了环境监察部门解决环保问题最为及时有效的方式之一。
  根据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92件,罚款数额达23635.09万元。同时,环保部已对10个城市实施约谈,直接约谈两个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协调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约谈长春、沧州、临沂、承德、吕梁、资阳、无锡、马鞍山等8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仅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管辖区域,被约谈后,沧州市29名、驻马店市7名、保定市3名、承德市18名,共57名相关主要负责人被批评、警告、免职。
  其实,环保部门“约谈”的做法并不是近年才兴起的,而是已经持续了10年之久,只不过过去约谈的对象多是问题企业。 2014年5月《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颁布后,约谈的思路发生了变化。
  《暂行办法》明确,对于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环境保护部将对其进行约见,并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
  据媒体报道,湖南省衡阳市市长周海兵是第一个被约谈的地方行政负责人。2014年9月15日,因为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周海兵被华南环保督查中心首次约谈。衡阳城区每天有十几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湘江,对下游城市饮水安全造成影响。
  被约谈期间,周海兵代表衡阳市政府,对衡阳市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中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展滞后问题表示检讨和歉意,并表示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和警示,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污水处理厂建设,决不懈怠。
  此外,河南省整体空气质量欠佳,特别是郑州市,今年5月份,在全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中,郑州市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二。而回溯1至4月份,郑州市空气质量始终徘徊在倒数后五名内。因此,2015年7月28日,郑州也成为今年第一个被环保部约谈的省会城市。
  在约谈之后,河南省预计今年财政投入9亿元,争取中央财政5亿元,共计14亿元支持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将坚决禁止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的审批。严格执行国家能耗、环保和安全等行业准入标准,对已建在建项目加快清理整顿,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减量置换,并将置换产能列入淘汰名单监督落实。
  河南省人大环资工委副主任马恒心曾说道,“咱们在环境保护上欠的账和面临的问题太严重了,已经达到无法忍受的程度了。被喊‘约谈良’内心很不是滋味。把‘约谈良’变成‘常态良’是每个厅局努力的方向。 ”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环保约谈的效果得益于将约谈对象锁定地方主要责任人,约谈的对象更有针对性,能够对症下药,因而取得了相当进展,解决了一些以往很难推进的环保治理难题,成为实际推动环保治理的模式。
  健全机制仍是关键
  诚然,环保约谈已经成为一个执法利器,对环境的保护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成效显著,但是与此同时,仍有很多人“喜中带忧”。
  有观点质疑,被约谈对象闻过即改那最好不过,但是如果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或者面对凌厉的环保约谈态势,地方政府立时整治,但是约谈风声一过,又变本加厉地卷土重来。这样的问题又该如何防治?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第二研究室主任周宏春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约谈是一种形式,相当于一种提示,或是警告,其最终目的是让各方自觉承担环保责任,履行环保义务,而在约谈过后仍需进一步进行严格监测、监管。
  据悉,为有效提高环境监测能力,防止数据造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除此之外,还有观点认为,环保约谈的效率再高,终究不过权宜之计,并非常规手段,足以应急,难言长效。而环保约谈效率越高,也反衬出常态治理越不足。那么,要想将“约谈良”变成“常态良”,对于常态化治理建设而言,又应该从哪些方面来进行整改?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曾指出,环保督政约谈制度是政府的“柔性”行政行为,对责任主体以诫勉和警示作用为主,但随着 “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媒体披露”等“硬性”措施的跟进,环保督政约谈的实效性逐步得到释放。
  葛察忠认为,被约谈后各地政府多措并举,阶段性成果明显,区域内的环境恶化得到一定遏制,环境质量短期内明显改善。但随着环保督政约谈制度的深入推进,环保责任主体不清、配套的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也逐渐显现。
  “常态化治理建设的核心在于如何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而机制的建立首先需要政府的行为规范。”周宏春说,政府需要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加快从根本上转变地方政府唯GDP论的政绩观。
  对此,在约谈衡阳市长时,华南环保督查中心主任岳建华就曾当面提醒,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中明确了“三条红线”,其中一条就是目标责任书项目必须完成。 “三条红线”逾越任何一条,考核结果都为不通过。
  此外,周宏春还指出,在政府发挥指挥棒作用的同时,公众参与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应该提高全民自觉参与环保的意识,让违法行为“无空可钻”。
  为有效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规范参与方式,2015年7月,环保部印发了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并指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同时,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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